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张苗)昨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一举报人因举报假冒酒一案查证属实,获得千元奖励。据悉,这是我市颁布《焦作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后,首位食品安全举报获奖人。
为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市政府决定拿出专项资金100万元,奖励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4月份,市政府颁布了《焦作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
4月20日,市商务稽查支队接到“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转交的匿名举报案件,称在解放区车站街附近某院内藏匿一假冒酒窝点。该支队接到举报后随即前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窝点是某酒业批发部的仓库,现场查处改造包装的白酒47件计564瓶。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市场上查扣了由该批发部提供的同一品牌的白酒13件计156瓶。
经该品牌白酒生产厂家鉴定,这些酒全部是假冒酒。按照相关规定,商务部门依法没收了这批假冒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违法货值为9360元。按照《焦作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涉案货值在1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涉案货值的5%~10%,给予举报人奖励。为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执行最高标准,奖励该举报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