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今日武陟/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大力提升“农家书屋”服务功能
开展“三重温一培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什么是邪教和邪教组织?
七夕节
“三比三争”促大学生村干部创先争优
图片新闻
秋天来了
县科技局局长郭艳敏
就《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科技局局长郭艳敏
就《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2011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防震条例》,并于7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对县科技局局长郭艳敏对《条例》实施进行专访:

  记者:《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最大特点是什么?

  郭艳敏:《条例》共9章66条,突出了“四个纳入”: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防震减灾能力评价纳入政府管理职责。《条例》强化了政府职能、强化了部门职责。其中涉及各级政府的职能有46项,涉及地震部门的职能有35项,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有30多项(其中发展改革7项,建设12项,规划11项)。

  记者:《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对抗震设防做出了哪些规定?

  郭艳敏:《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把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认证或者申请报告、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抄送同级有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第三十一条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认证,初步设计审查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记者:《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农居工程做出了哪些规定?

  郭艳敏:《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农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第三十五条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宅抗震设防的指导和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建设抗震设防示范工程,引导和扶持村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同时还规定了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作为村镇规划编制的强制性内容,严格执行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地震等部门应当编制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农民免费提供;农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抗震设防技术培训等内容。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