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玲) 记者日前从修武县政府了解到,该县财政增加补贴,提高计生家庭“新农保”补贴标准。
日前,该县下发了《关于提高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中45岁至59岁的父母和政策内双女家庭中的父母参保缴费的,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据统计,补贴标准提高后,参保费每年增加4.3万元,养老金每年增加补贴16万元,每年县财政共增加补贴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