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仝伟平) 记者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198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通过了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审核,名单今日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和焦作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据了解,省里分配给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任务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831套。我市今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为2092套,建筑面积为19.68万平方米,涉及9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依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其他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者仍可继续申购。该负责人强调,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三大条件: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住房面积70%;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按照该规定,我市今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执行的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含10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