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文立新、马素珍)近日,因交通肇事逃逸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买某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动到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2005年9月6日,中站区某村村民买某驾驶无号牌轿车行至武陟县宁郭镇小聂村时,与骑自行车的蔡某相撞,致使蔡某脑部严重受伤当场死亡。买某因惧怕法律追究而隐藏起来,公安民警多次抓捕未获,此案被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
在“清网行动”中,武陟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经过分析认,决定从买某家人入手,加强政策攻心,劝其投案自首。该大队事故科科长陶海森数十次到中站区某村走访,耐心做买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并尽力帮其解决家庭困难,随后又以事故科名义发出三封信,一封寄给当地派出所,请求对案件进行协破;一封寄给该村村委会,敦促买某投案自首;一封寄给买某家属,告知其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买某若主动到政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警的真情感召,深深打动了买某的家人。买某打电话问候家里情况时,60多岁的老母亲老泪纵横,历数民警对其家的好处,劝说儿子早日回家投案自首。8月8日,买某在家人的多次劝说下,终于鼓足勇气,踏进了事故科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