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的业务收入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的纳税人;
(二)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后,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四)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而没有领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五)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六)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但临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代开发票申请表;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四)商业类型纳税人应提供购货发票、货物购进时的运输发票、购进货物的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此三种资料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两种以上资料;
(五)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时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
三、税款缴纳
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和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国税机关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对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代开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当场为其代开发票。
五、违规责任
(一)申请代开单位和个人与他人勾结,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以“少缴税、多抵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代开发票,不征或者少征税款,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应为申请代开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而故意刁难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征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