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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居工程用地实施“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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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国土资源局
对安居工程用地实施“特”政

作者:陶静 通讯员张涛、马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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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陶静 通讯员张涛、马小雯) 今年年初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施“特”政,采取单独组卷,不受批次限制方式,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等有力措施,确保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

  据了解,我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计113.487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省政府已批或待批准为15.9635公顷,正在立项选址当中为9.4893公顷。该局依据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施“特”政,保证其申报畅通无阻;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指导,及时组织申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农转用、征收和供地节奏。

  该局对凡符合规划、项目落实、各项手续齐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实行专人专责跟踪办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农转用征收的审查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省政府报批工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地籍测绘费和土地评估费等各种费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减免,切实减少项目费用。同时,还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改变土地用途或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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