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仕智)从今年起,我市每年拿出至少100万元,专项奖励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这是我市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之一。
涉及食品安全的举报范围包括:在农(畜)产品种植、饲养、加工、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水产等及其制成品的;经营应当检疫却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国外进口食品的;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商标、质量标志或名优产品标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失效、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的;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准产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从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已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生产企业使用非清真食品原料生产清真食品的;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范围、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发现上述问题,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举报:市卫生局,3569278,jzwsjsjk@126.com;市公安局11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686001, jzspb110@163.com;市工商局,12315、8866009,jzxbk@sina.com;市质监局。3587618,jzspb@163.com;市农业局,3559236,jznyjsck2003@163.com;市畜牧局,2586180,jzxmzgk@163.com;市商务局,3569750,jzzgbjb@126.com;市食安办,3568238,jzssab@126.com。
举报奖励标准:涉案货值在1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涉案货值的5%~10%奖励;涉案货值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涉案货值的5%~8%奖励;涉案货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按涉案货值的5%~8%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举报查处的特别重大案件,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给予重奖。
实施有奖举报制度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举报受理平台共接到电话、网络、信件举报投诉201件,涉及工商、质监、商务、餐饮、养殖等多个层面,其中已经查处1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