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马村区采购办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区法院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实施了采购,成交金额达10.85万元,比预算金额节约资金1.15万元,节支率达10%。
据了解,在这次采购中,该区采购办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原因有二:一是这种方式可以满足时间紧急、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以及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要求。二是通过谈判过程和至少两轮的报价,一方面将不同投标人的报价水平进一步降低;另一方面采购人可以通过与各投标人面对面的交流,最大限度地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目前,竞争性谈判已成为该区采购办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非招标采购方式中使用频次较高的一种采购方式。今年年初以来,该区采购办已通过这种方式对中小学电教设备、文化用品等7个项目实施了采购,采购金额达134万元,节约资金19万元,节支率达13%。
(王莹 李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