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孙军)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昨日下午举行会议。
会议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王长松主持。会议听取了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关于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对出席市十次党代会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讨论通过了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指出,根据九届市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和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市按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解放军共划分了21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市十次党代会代表。截至8月23日,代表选举工作全部结束。
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党员19.3万名,其中预备党员6775名。九届市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确定我市十次党代会代表为438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436名。
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始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所有代表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差额选举产生。
这次选出的436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下转二版)
(上接一版②)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291名,占66.7%;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89名,占20.4%;先进模范人物代表46名,占10.6%;解放军代表10名,占2.3%;妇女代表96名,占22%;少数民族代表18名,占4.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419名,占96.1%。代表中有新中国成立以后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50岁(含50岁)以下代表332名,占76.1%。这些代表都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性强、威信高,密切联系群众,在各条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先进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市21个选举单位选举出的436名代表,435名符合《党章》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