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的意义?
答: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过去我们常说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现在它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农业领域。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水利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水资源紧缺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任务越来越繁重。我市属于水资源短缺城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开展水资源专项整治,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水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省、市委1号文件的具体行动,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起点,搞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对管好用好有限的水资源、进一步发挥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问: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的目的?
答:本次整治行动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达到“取水必经许可,用水必须计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按要求设置排污口”。二是使企业、公民的依法用水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得到提高。三是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全市水资源,确保防洪安全,为焦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为了使这次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我们一定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
答:是的。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一是从7月25日至8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二是从8月26日至9月25日为全面排查阶段;三是从9月26日至11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四是从11月26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表彰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为期半年时间,市水利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早和市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利用省水利联合公安组织召开的全省网络视频会,及时组织市、县两级水利和公安的主管领导收听收看了省网络视频会,并在会上作了全市动员,使市、县两级同步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力求各级水利、公安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我市还成立了全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和摸排调查表,印发至各县市区水利局、公安局,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排查结束后,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确定集中整治重点对象,集中人力、物力开展执法整治,力求达到理想效果。
问: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整治重点主要集中涉及河道安全、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四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具体整治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规定在河渠、水库管理范围内采沙,在河渠和水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以及倾倒垃圾、渣土,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设置建筑物,侵占、毁坏水利工程的;二是不缴纳、拖欠缴纳、少缴纳水资源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取水或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骗取、伪造、涂改、冒用取水许可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未按规定编报水资源论证报告,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取水,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拒绝接受取水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不提供取水数据,矿井、建筑工地等地下工程施工疏于排水不纳入管理的;三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退水水质达不到要求,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四是未报批用水计划,未安装计量设施器具或安装不符合要求、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矿山疏干排水再利用不纳入管理的。
问:这次行动有什么亮点?
答:我认为,这次行动的最大亮点就是第一次由省市县三级水利、公安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次对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综合性的执法排查,第一次由公安参加水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这对今后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将提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同时克服我市水利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对社会上阻挠水利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将起到一定的震慑力,为下一步加强水利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问:听说,针对本次行动,我们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
答:是的,为了让大家共同关注水利,有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我们专门指定一部电话,节假日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受理电话举报,具体号码是(0391)3556100,欢迎广大群众进行举报监督。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