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彦、俊峰)日前,从县房管部门获悉,我县城区640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近百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这是党和政府重视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近几年来,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县紧紧抓住国家的政策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居委)入户调查和初审,县房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审核,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后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确定后,县房管部门对所有补贴对象建立数字化档案,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县财政部门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无误后按照1人户每月40元、2人户每月60元、3人及以上户每月80元的标准,逐季度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以“金燕卡”形式直接发到每一个补贴对象手里。
据悉,2008年3月以来,我县已先后对147户、271户、641户补贴对象实施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补贴金额达94.91万元,较好地缓解了这一群体的住房困难。租住在县城沁河路西段的低保户侯艳琴高兴地说:“这几年要不是国家每月补贴俺80元钱,俺还得从牙缝里往外挤这租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