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中国·世界 上一版3  4下一版
要闻简报
法国作家揭露达赖真面目
阿尔及利亚不接受卡扎菲入境
阿根廷门多萨市华商成立反黑基金
今年全国粮食产量有望实现“八连增”
秘鲁前总统藤森患严重胃炎离狱就医
图片新闻
延伸阅读
武陟一中学生致信本报
感谢公安民警保驾护航
退休后再就业发生纠纷 用工性质按合同法确定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退休后再就业发生纠纷 用工性质按合同法确定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记者 赵玉玲

  【案情回放】老李是某中学的一名公办教师,2005年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等待遇。但老李是一名不甘清闲的人,退休后一直想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再为社会作贡献。2007年8月,老李经人介绍,与某民办学校签订了工作合同。合同约定老李在该民办学校担任语文教师,合同期限为5年。2010年5月,该民办学校单方通知老李解除合同。为此,老李以该民办学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该民办学校起诉至法院,要求该民办学校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经济损失。

  【庭审现场】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与原先工作的中学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在退休后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等待遇,故老李与某民办学校签订的工作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但不是老李所称的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合同法》来调整。由于民办学校解除合同的理由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由此判决民办学校按解除合同前的平均基本工资,赔偿老李相应损失3600元。

  【法官析案】这是一起退休后再就业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案件。

  市中级法院法官年颖认为,要理解该案,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性质。在我国,劳动法律关系往往具有双重属性,即财产关系属性与人身关系属性。财产关系属性是指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相应的工资;人身关系属性是指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组成人员,受其管理、支配和约束。

  其次,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广义上的社会保障法的范畴,而不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前者的内容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立法对劳动者这一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困难群体的保护,后者则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外(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我国是否认多重劳动关系的。具体到本案,老李与原先工作的中学已经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等保障待遇。所以,老李与民办学校建立的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第三,老李与民办学校签订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并非意味着他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不是劳动合同,只是说老李不能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主张相应的权利,但基于老李付出劳务这一基础事实以及老李与民办学校签订的合同,其可以依据《合同法》主张民办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