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毛玉平)近日,县优化办调整河南省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药业有限公司、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1年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
监测点主要职责为: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等公务活动进行逐次(项)登记,对其无法律依据或不规范、不文明的涉企执法行为自觉进行抵制,对执法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典型事迹或反面典型及时上报反映,并收集本企业在生产经营环境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县优化办要求,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监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审计、税收及计划生育等监管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监测点企业的检查活动。确需检查的,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即事先拟定检查方案,报县优化办批准后,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