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水平,我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邮政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采取多种措施,杜绝利用邮政渠道寄递销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发生。据统计,2009年12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该局实现了收寄邮件100%验视、药品包裹100%把关的工作目标。
市邮政局要求营业部门收寄大宗药品邮件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寄;要求各收寄窗口经验视发现所寄药品属药监部门提供的假劣药品目录的,不予收寄,并及时通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要求邮政营业窗口、函件局收寄大宗印刷品广告邮件时,如发现有治疗风湿、哮喘病的“紧急通知”、“严正声明”、“公开信”等内容的印刷品广告,应及时上报当地工商部门查处;要求邮政相关单位加强邮政专用信箱(租用信箱)的管理,防止利用邮政信箱、邮政汇款等形式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据统计,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邮政局收寄各类药品邮件359件,其中有68件由于手续不合格经补办手续后才予以交寄。
为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邮政局在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开展了邮政营业窗口收寄药品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采取现场检查、询问等形式,了解窗口人员是否熟悉药品寄递的有关规定,督促药品收寄制度的落实,并采取“神秘客户”到窗口试寄包裹的方法,了解窗口人员对邮件验视流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