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张苗) 近期,我省新安县多名患者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再次给医疗机构的院内传染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那么,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如何?血液透析管理情况和服务质量如何?即日起,我市就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血液透析,简称血透,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扩散、对流体内各种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达到净化血液、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目的。据了解,目前我市经批准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疗机构共有11家。
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血液透析业务或在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执业进行整改期间仍开展血液透析业务的;将血液透析中心(室)出租、承包给本机构以外的人员或机构进行经营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未按规定对患者进行传染病检测、报告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的;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血液透析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未严格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和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的问题。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9月10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机构将完成对本辖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活动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完成对市本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活动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飞行检查”(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是此次专项检查的特点。9月10日后,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开展血液透析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暗访。该局医政科还将带领医疗专家、护理专家、医院感染控制专家和医院管理专家,对我市所有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了解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的真实情况。
通过暗访和“飞行检查”,我市对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血液透析活动中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以保障群众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