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的一天,一封沉甸甸的举报信被送到了市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厚厚的一沓举报材料列举了我市某房屋开发公司在开发某小区时所涉及的定向开发预售房款未缴纳税金的事实,举报人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偷税行为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材料后,市地税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仔细研究了举报材料,决定从其与我市某银行定向开发的400余套房屋预收房款入手,安排检查组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检查。
进入该公司后,检查工作接连遇到难题。
该房屋开发公司先是声称所谓与银行定向开发的款项实际上是借款,随后出示了三张借条,一张借条内容为借我市某银行住宅小区协调小组6440万元,另外两张为借某某个人,金额分别为280万元和600万元。第三天,该公司会计来到市地税稽查局,称财务科被盗,会计资料全部丢失。检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针对该公司不配合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迅速召开了案件分析会。会上,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这三张借条大有文章,肯定藏有“猫腻”,提议先从外围进行取证,与借条涉及的某住宅小区协调小组和王某取得联系,调查三张借条的来龙去脉。
很快,检查组工作取得了进展。不出所料,住宅小区协调小组负责人称根本不知道借条这件事,而另外两张借条涉及的王某,也是协调小组的工作人员,他同样否认了自己曾经借钱给该房屋开发公司。检查组初步推断这三张借条是伪造的。面对检查人员,两个当事人均表现得非常谨慎,既不愿出具书面证明,也不愿接受询问调查。为了证明三张借条涉及资金的真实性,检查组随后到住宅小区协调小组的开户行进行调查,开户行反映其账户已经在2009年6月销户,银行只可以查到最近三个月的账户往来记录。
检查组立即请示稽查局领导同意,报经市地税局局长批准,开具了检查银行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到该银行的上级部门将住宅小区协调小组账户的全部交易记录进行打印,发现该账户共发生业务489笔,其中存现业务479笔,账务撤销业务5笔,结息业务2笔,转出业务2笔,转入业务1笔。根据打印明细,检查组再次到该银行进行取证,复印了这489笔业务的全部传票,发现479笔存现业务为职工预缴的购房款,合计金额为6891.6万元;1笔为某房屋开发公司转入,金额为500万元;1笔为转入房屋开发公司账户,日期为2009年6月17日,金额为6440万元;结息2笔,金额为1.41万元;2009年6月29日销户,将账面余额953.01万元全部转入协调小组成员王某个人存折。检查组随即复印了王某的存折交易记录,显示2009年7月8日从其存折转到开发公司账户280万元,2010年4月23日从其存折转到开发公司账户600万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该房屋开发公司负责人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开始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供了预售房收款收据、某小区开发合同、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
检查组重新查阅了该开发公司的全部账簿凭证,查清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预收款后未记入预收账款科目并申报缴纳税款,而是将这三笔业务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账户,隐瞒应税收入6820万元的违法事实。检查组对其偷税行为作出了补交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对于少缴税款处于0.5倍处罚的处理决定。今年8月份,该房屋开发公司将补缴的税款和罚款合计803万元全额缴纳入库。
至此,由三张借条引出的这起重大偷税案件宣布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