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调整是理顺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需要,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近日,市民政局局长刘吉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下子给记者抛出“三个需要”,彰显了该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焦作新区建设的决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今年5月《决定》下发后,市民政局针对新区区划调整部分的内容,组织人员深入新区及其周边县区进行调研,多次召开所涉及的县区领导、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了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区划调整提供了依据。
刘吉斌说,新区区划调整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市多年未进行涉及城区空间范围的行政区划调整,现有的行政区划格局制约了城市规模扩张,影响了我市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规划的实施。近几年,每年市“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和提案,许多干部群众也通过多种渠道表达自己对扩大城市规模、统筹城乡发展的强烈愿望。经过广泛调研,市民政局提出区划调整的四项原则,即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就近保留乡级行政主体,对原辖区所属行政村进行整合,以方便社会管理的原则;对个别被分割的行政村进行整体并入或划出的原则;便于申报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则,并制订了新区区划调整方案。
刘吉斌强调,行政区划调整是理顺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焦作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180平方公里范围具有统一领导和管理的职能,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是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区划调整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需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把目前新区范围内涵盖的博爱县、修武县、武陟县相关土地划入城区,可增强我市与中原经济区核心区城市的向心发展合力。行政区划调整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可加快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机结合和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
谈到目前新区区划调整的进程,刘吉斌说,市民政局已经将新区区划调整草案向省民政厅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根据省民政厅的指导意见,通过与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结合焦作新区建设发展实际,该局目前已制订好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7月6日至8日,省民政厅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对焦作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表示认可。
“新区行政区划的调整,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必将助推我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这一目标的实现。”刘吉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