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销售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高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价值近6万元的汽车。在验车过程中,由于室内光线比较暗,未发现前保险杠与车身颜色不一致。第二天,高先生发现后,怀疑前保险杠进行了二次喷漆,为此非常气愤,要求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高先生投诉到了该分局。
经调查,该汽车经销商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对新车保险杠进行了喷漆,并销售给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调解过程中,汽车经销商对于车身与前保险杠颜色不一致表示道歉,同时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退车、换车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最终经过调解,该经销商同意赠送价值2000元的汽车维修费用,消费者表示同意,签订了调解协议。 (赵宏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