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学文) 2011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根据省纪委统一安排,日前,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效防止“节日病”。
通知要求,2011年9月9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为:1.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2.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3.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问题。4.用公车接送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问题。5.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问题。6.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7.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问题。8.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问题。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同时,要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