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玲) 9月9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迟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丁保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国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动天、白富海、宫素清、苗绍勇、孔相如,党组成员李世友,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组成人员37名,因事因病请假4人,实到33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迟军、丁保东职务的报告及有关情况介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另发)。
任命表决通过前,迟军作了表态发言。迟军说,如果任命我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我将牢记党的使命,服从组织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竭尽全力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当好市长的助手;竭尽全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当好人民的公仆;竭尽全力支持配合好班子成员的工作,维护班子的团结;认真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和修养,尽快适应新的环境、胜任新的工作、履行新的职责;始终围绕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转型升级这一主题,立足本职多研究,把握时代发展新特点,多借鉴学习各地发展经验,多探索谋求转型发展新突破,把承担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坚持勤政、廉政、忧政,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政,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会议以全票赞成,任命迟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国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副市长颁发了任命书。
焦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1年9月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丁保东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迟军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