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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症慢性病鉴定今起开始申报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者今年暂不参加鉴定
作者:许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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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许明霞)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今年的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即日启动,有需求的居民今日起即可申报。据悉,本年度已经鉴定上并已经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的病人今年暂不参加鉴定,重症慢性病待遇享受时间顺延至2012年12月31日。

  重症慢性病鉴定范围

  今年参加基本医疗职工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17种,除以往16种慢性病: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 、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外,另将血友病增设为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4种,分别为: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

  怎样申请参加鉴定

  据了解,今年新发生的符合病种鉴定范围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城镇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即日起可到单位或就近医保定点医院领取重症慢性病鉴定表。各医保定点医院或单位须于本月26日前将汇总名单报送至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重症慢性病鉴定预计10月中旬开始,鉴定地点在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市公费医院)体检中心。参加慢性病鉴定病人及家属须携带医保手册或身份证,并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住院病历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复印件(必须由医院病案室和医保办审核盖章确认);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

  据了解,在往年鉴定时,有些病情较重的慢性病人因没有将住院病历、医嘱、相关检查及化验的复印件随病历一起提供给专家,而导致未能鉴定上重症慢性病。为此,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慢性病患者一定要将住院病历复印完整。

  市民可拨打市医保中心医疗科电话8826866咨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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