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市国税局统一部署,今年年初以来,市国税稽查局认真做好税收文件清理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该局一是明确清理范围,对1994年以来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全部涉税规范性文件,凡是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各类文件都纳入清理范围;二是明确清理标准,明确“执行时间过期、调整对象灭失、违反上位法规定、已被后文废止、与本机关其他文件相矛盾(重复)、存在执法漏洞或者难以操作和其他”七个方面作为具体清理标准,凡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均宣布全部(部分)失效或废止或根据文件内容进行修订;三是明确清理方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提出修改、废止或者继续有效的意见,报市国税局法规科审核;四是明确清理步骤,按照前期准备、全面清理、审核汇总、总结上报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截至目前,该局文件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共梳理登记规范性文件79件,其中全文失效66件。
(张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