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网友“wbmb”
问题陈述: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在家里只找到复印件,现在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问如何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行动记者:仝伟平
行动结果:记者就网友“wbmb”提出的问题采访了市卫生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首先需要登报声明原证明作废,然后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手印;接生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发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