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仝伟平)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8月底,全市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亿多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5亿多元,完成全年目标计划的109.5%,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我市住房按揭贷款市场份额达到50%。
据该中心信贷审批科副科长刘世尧介绍,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充分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优惠作用,使更多的市民圆了住房梦。
据介绍,我市自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贷款担保一直采用自然人担保的方式,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时,根据贷款金额找1~3个担保人。在实践中,这一担保模式也存在诸多缺憾。我市积极探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模式,经过认真研究,该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销售楼宇按揭协议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凡购买该楼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者都可以到该中心申请贷款,而不需要再找担保人,这就降低了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我市今年又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满足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需求。刘世尧表示,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该中心给予优先保障,夫妻双方贷款比例最高为购房总价的70%。同时,对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二手房交易契税、交易房产的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书;具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据的拆迁安置房;具有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预算(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及相关文件)的翻新、大修自住住房,如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该中心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刘世尧表示,由于我市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政策,贷款的回收速度也在不断提高。截至8月底,全市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1.6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