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洪、刘先才、赵彦根、卫文忠、耿伟领、张劲、翁凯、郭树杰、耿明等同志,因你们长期旷工,公司多次与你们联系未果,请你们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公司报到上班,逾期不到者将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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