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周女士
问题陈述:我家宝宝1岁5个月了,能否参加我市的居民医保?
行动记者:杜 玲 实习生:张 苗
行动结果:就周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根据《焦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凡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0岁到老年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其他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登记。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应提供下列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不属于参保对象的提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年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包括0岁幼儿)城镇居民筹资数额为每人每年22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基本医疗10元、大额补助保险1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还提醒市民,2012年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将不能补办参保缴费手续,2012年就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