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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医保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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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参加居民医保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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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吴女士

  问题陈述:我连续两年参加了居民医保,今年4月生了宝宝,请问,住院生孩子的费用能报销吗?

  行动记者:杜 玲

  行动结果:就吴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昨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了采访。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吴女士生孩子的费用可以报销。据了解,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产前检查费用按照门诊统筹报销。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以享受40%的报销,但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累计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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