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①)加强地方制度建设。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规范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性管理规章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收费。要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听证制度及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全面深化法治焦作创建,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四级创建工作,深化法治型机关、企业、学校创建活动。要按照“谁执法谁治理”原则,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选择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五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要强化法律监督,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的管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强化行政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强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渠道,推进办事公开。
路国贤强调,要齐抓共管,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治是第一保障的原则,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合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市区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市直其他部门主管领导,驻焦大中小型企业、大中专院校主管领导等4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