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 秦
“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占地不多,环境美;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的放心工程,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日前,温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英杰一席话,让记者对该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充满了期待。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是政府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李英杰说,“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住得起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温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始于2008年,当年申报审批建设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00平方米,2009年申报审批建设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5万平方米,解决了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李英杰告诉记者,在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工作中,温县国土资源局强化用地保障,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住宅建设专项规划等要求,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市政设施条件、交通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确保保障房用地具有适合居住的自然环境、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同时使其与城市干道、公共服务设施、商业中心以及就业工作区域有便捷的交通联系。此外,该县确保保障房用地布局合理、配套齐全,避免过于集中,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融入到各个社区,形成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我们采取四条线相互配合的方式: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比例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取土地总收益的5%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给予拨付;成立投融资公司,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李英杰说,“多措并举的筹资方式,是温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李英杰说,今年,温县申请报批了子夏小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126亩,计划总投资7170万元,总建筑面积83916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20套、公共租赁住房1250套,近期可望开工建设。他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关系国计民生,温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单位一定从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单位聘用等程序和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群众住上舒适、满意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