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1〕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本要求,以逐步解决城乡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为目标,坚持从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参保缴费,稳步提高待遇水平,为构建和谐武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10月全面启动实施试点工作,2011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为2011年度集中缴费时段,本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7.2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5%以上;6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从2011年7月1日开始算起,参保人员年龄界定时点统一为2011年6月30日。城乡居民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养老待遇等严格按照《武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25日前)
1、召开会议。县、乡、村三级分别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
2、业务培训。印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的所需资料,组织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的具体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做到政策讲准、程序讲清、利益讲透,熟练掌握经办操作规程。
3、宣传发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公告、标语、板报、宣传车、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办理程序和要求等。各村(街)委设立固定宣传栏,及时公示养老保险政策及参保、领取养老金情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办理阶段(2011年10月25日-11月20日)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认真组织参保缴费工作,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各村参保登记,各村(街)委进行初审,初审后报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复核。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复核后,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审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审核确定参保对象后,为参保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和个人账户。各村(街)委和银行指定的协管员代收参保对象的养老保险费,并及时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村(街)委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重度残疾人、享受优抚政策的烈属等群体的参保登记资料,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养老待遇发放阶段(2011年12月1日开始)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及时汇总年满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本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预算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联社的相关网点),以存折形式集中发放到居民本人。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年满60周岁人员发放养老待遇,县、乡两级可适时分别组织首发仪式。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武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也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量化分解责任,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密切协作配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要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积极参与。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做好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公安、民政、人口计生委、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参保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宣传、广电、新闻等部门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三个100%(即入户宣传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城乡居民知晓率达100%)的宣传要求开展宣传工作,使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要通过电视、报刊、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养老保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乡镇、村街干部和协管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逐家逐户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账要算细,引导群众踊跃参保。
(四)注重工作方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分步实施、分龄办理、先易后难”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工作中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把政策界线,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参保群众,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和县直部门包村工作机制,协助各村街做好宣传动员、参保缴费,确保分包乡、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
(五)严格督查奖惩。按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要求,县政府将把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的业务经办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参保工作,确保平稳推进。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参保登记、征缴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按参保率分层次给予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