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情民意/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让更多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项目培训助推农民致富
民生水利润民心
省城专家来义诊 肿瘤患者舒愁眉
鼓励适龄青年
踊跃报名参军
图片新闻
“四字”调解法效果好
收受钱财给人转工作
破坏企业管理受惩处
开展法律文书评查活动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孩子两母亲打起来
咬伤人一方获刑赔钱


作者:高小豹 见习王水涛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高小豹 见习记者王水涛)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孩子间的摩擦、双方家长大打出手致人轻伤的案件。

  小赵和小范在同一所小学上学,因为一件小事两人打了一架。后来,小范母亲知道了孩子打架的事,一天她去学校接小范的时候,在学校门口看见了与孩子打架的小赵,然后就说了小赵几句,并用手在小赵头后拍了两下。这时,正好小赵母亲也来接孩子。两位妈妈见了面,说了几句话就互相骂起来,随后二人又打了起来。小范母亲将小赵母亲的右手小拇指咬破。事后,小赵母亲将小范母亲告上法庭。

  经鉴定,小赵母亲右手小拇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范母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后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小范母亲一次性赔偿小赵母亲经济损失2.4万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