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之路。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核心区的焦作市,又该如何围绕这一主导思想,积极主动,有所作为?请看——
——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詹长松 许伟涛
本报通讯员 张 涛
金秋十月,从国土资源部再次传来了好消息:我市由于耕地保护工作措施得力、效果好,被奖励500亩建设用地指标。去年以来,累计奖励我市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这既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喜讯,又是对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再次肯定。
毕竟,作为传统的农业区,我市是黄河以北最早的吨粮市,又该如何打造中原粮仓的“后花园”。特别是在中原经济区崛起的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按照省委提出的“有效保护,有序开发”的要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双保”行动为契机,以耕地保护为主线,大力开展土地整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据统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确认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9.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2万亩。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市 2010年年末耕地面积为294.8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耕地保有量见证耕地保护决心
众所周知,耕地保有量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纵观我市近年来的耕地保护工作,可谓成绩斐然:近年来,我市耕地减少7.118万亩,其中建设占用6.5535万亩,生态退耕0.0489万亩,农业结构调整0.4998万亩;同时,通过整理、开发、复垦,我市增加耕地10.0055万亩,耕地净增加2.8875万亩。
如此成绩何以取得?可从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窥见一斑。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原则,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制度,对用于占补平衡的项目,严格立项审查、规划设计和补充耕地验收工作。
据统计,仅2006至2010年的5年间,上级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数为2.128万亩。我市通过大力整治砖瓦窑、空心村、工矿废弃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同时充分利用省级历年规划结余指标,增加建设用地指标4.517万亩,总建设用地指标达到6.645万亩,充分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实际建设占用耕地6.553万亩,未超过上级批准的用地计划。同时,我市加大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储备补充耕地2.8875万亩,为城市未来发展用地提供了坚实的补充耕地保障。
耕地保护责任建设确保政策落地
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质量有所提高,还需要完善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作保证。
此言非虚。从我市国土资源局一贯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入手,可见其中缘由。首先,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到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完善的市、县、乡、村、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同时,该局先后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目标责任进行了量化,并成立了耕地保护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下发了《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落实调控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焦作市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起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
与此同时,该局还建立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在县、乡两级,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凡是离任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没有完成的,不能提拔重用,并视情况给予处理,并加大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2006年,我市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将全市农用地分为3~9七个等级,并细化了等内级别,取得了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的初步成果;为切实保证补充耕地的质量,严格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了与农业部门的联合验收制度,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评价;对“十一五”期间实施的所有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土地重新评估,运用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对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在全市设立了77个监测点,对全市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长期的定位监测,取得耕地质量变化的第一手资料。
坚守红线保护耕地彰显职能作用
保护耕地事关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将从47.5%提高到51.5%。同时,报告把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纳入“十二五”时期我国重点工作和任务。
那么,在未来城镇化的浪潮中,如何寻求城镇化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如何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保护我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如何从管控性保护深化到建设性保护再到激励性保护?市国土资源局就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该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焦政文〔2011〕21号),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占用耕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地力补偿与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等8项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市、县、乡、村组、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4530份,做到了地块、图幅、表册、责任人四到位;建立全方位耕地保护巡查制度,由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全市耕地进行动态巡查;各县市局执法监察人员对辖区的耕地实施每月一巡查、每季一检查;各乡所实施每周一巡查,每月一检查;实行巡查登记和定人定责落实制度,保证巡查有记录,案件有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聘请1915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实现了耕地保护监管阵地前移。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了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上半年,迎接了省政府对我市的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接受了国土资源部对我市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受到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全市先后投入350 多万元资金,在主要道路沿线和城区入口处设立了4个大型耕地保护宣传塔、20个大型耕地保护宣传牌,在66个乡(镇)1826个村、5618个基本农田地块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乡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和地块保护标志。同时,以“六二五”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活动,在市东方红广场设立展台,发放宣传册,连续三年在全市举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辩论赛”和“法律大讲堂”,并由焦作市电视台全程转播,用丰富多样的方式使全市人民了解耕地保护相关政策,为保护耕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通过建立“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结合耕地后备资源库,选择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地块,建立“占补平衡项目库”,使补充耕地实现“定位、定量、有序”开展。启动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多种筹措资金形式,加大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力度,经验收后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实行台账管理,保证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全部做到“先补后占”。
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新增费资金,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监管措施日益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同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共实施国家投资新增费项目26个,建设规模12.81万亩,新增耕地1.61万亩。其中,2010年争取到新增费项目11个,总资金2.44亿元。同时,加大了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自筹资金推进黄河滩区的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近10万亩。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但有效地增加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更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通知》(焦政文〔2010〕10号)精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全市土地综合整治总体方案,计划用10年时间对全市1827个行政村的53万亩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整治,置换建设用地15万亩。现第一批综合整治试点孟州市钱沟村、东孟庄村土地整治规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目前旧村拆迁因种种原因进展缓慢,新村建设工程进度已超过20%。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修武县方庄镇白庄村、博爱县磨头镇陈庄村等19个试点村已经省厅确定,现综合整治规划正在编制中。
不断加大违法用地的执法力度。针对违法用地问题,我市加大了土地执法力度,出台了《关于建立焦作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5个单位参与的联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机制。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出台了奖惩和约谈办法,有效制止了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严格规划计划控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每年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对我市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作出具体安排,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狠抓耕地质量的提高。逐步推行耕地占补平衡等级折算,将耕地质量纳入占补平衡考核的重要指标体系,不仅保证数量平衡,同时要确保耕地总体质量有提高,农业部门加强对新增耕地质量的监测和服务,把好补充耕地质量关。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破解“两难”瓶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不仅可以有效增加耕地,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而且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挖潜,以“增减挂钩”服务产业集聚区扩大招商等用地需求。要以政府牵头各部门统筹协调,促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尽快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