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凯
历经七年,国内汽车三包规定终于有了新进展。10月2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推出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正式截止,并于10月26日召开立法听证会。最新的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以2004年的征求意见稿为框架进行了少量修改。虽然质检总局仍未给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具体时间表,但业界普遍认为已经为期不远。
对于有车族来说,汽车三包是期待已久的事情。早在2004年,国内就曾针对汽车三包公开征集意见。然而,之后在各方的利益博弈中,待字闺中的汽车三包迟迟未见下文,让人一等就是七年。
在国内汽车保有量急剧攀升的背景下,实行汽车三包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没有像其他商品一样实行三包规定,汽车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经常会出现经销商、厂家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多次维修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因此,汽车三包规定如能正式出炉,无疑会成为消费者手中最直接、最有效的维权依据和手段。
不过,时隔七年才再度露面,这本身就说明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并非易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人近日表示,目前国内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的条件,仓促实施很可能难以实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中汽协认为,汽车产品不同于一般生活消费品,具有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使用环境复杂、管理涉及面广等特点,这就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仓促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也许会把好事办坏。
虽然中汽协的表态遭到一些媒体和网友质疑,不过笔者以为还是有道理的。比如,作为目前世界汽车第一产销大国,国内目前仍然没有建立独立、权威、完善的汽车产品质量鉴定体系,这本身就成了一道绕不过去的槛儿。要保证汽车三包规定的公正性,就必须设立第三方鉴定机构,实现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的科学、准确、高效鉴定,从而公正地界定消费者、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责权。做不到这一点,就难以能保证汽车三包规定得到客观、公正、有效地实施。
缺少好的执行环境,即使好的制度也难免会走样变形,何况这个制度本身还并不完善。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事关消费者、车企、经销商的多方利益,具体如何实施,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既不能因噎废食、驻足不前,也不能临阵磨枪、仓促上阵。
希望经过通盘考量、详细论证和科学规划后,汽车三包规定能够解决明确三包主体、标准具体量化、设立第三方鉴定机构等事关成败的关键问题,在不久的将来面世,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因为,只有本着把好事办好的态度,汽车三包规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购、产、销各方的合法权益,使国内车市得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