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人社局提案办理工作常委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2%,市住建局提案办理工作常委满意和基本满意率84%,市交通局提案办理工作常委满意和基本满意率80%。”日前,市政协召开五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当场公布了政协常委对三个政府部门办理政协提案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结果。此举在我市政协历史上尚属首次。
由市政协常委会议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是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有益探索,也是政协提案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为了吃好这第一只“螃蟹”,市政协对此项工作做了精心部署:今年年初就把民主评议提案工作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责成提案委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评议活动前,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评议工作方案;常委会议前,预先召集常委们召开提案评议预备会,使常委们对提案的办理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充分的知情,为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工作奠定了基础。(杨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