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于2011年7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第二代)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计生户 、重度残疾人需携带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011年11月份为城镇非从业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