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县开展了以“十个好”为标准的“评创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示范乡镇”活动,切实发挥乡镇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精心制定标准。活动中,我县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验,结合县域实际,采取百分制考核方法,精心制定了“十个好”(活动组织好、氛围营造好、开展评议好、落实整改好、严格执法好、行政效能好、服务质量好、服务环境好、廉洁自律好、机制建设好)创建标准,每个项目都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和考核办法,确保创建活动的公平和公正性。
严格创建程序。我县采取乡镇申请、纠风办审核把关、平时考核、全面验收的方法对创建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年终根据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对前三名进行命名授牌。
实行动态管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乡镇”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若评创年度中发现示范乡镇出现不符合参评条件规定情形之一,经查实后,由县纠风办在15日内发出摘牌通知,取消其称号,收回牌匾,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被取消荣誉称号的乡镇,两年内不得参评。
(史伟伟 刘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