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刚刚召开的全市第三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上获悉,县司法局第三季度公众满意率再次以89.19%的成绩位居全市县(市、区)司法局第一名。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服务修武平安建设,为修武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惠及民生的能力。相继开展了“庆新春、讲法治、促和谐”、“百乡千村大走访、千人万件大调解”、“一村(楼院)一警创平安”、“法在校园”等一系列贴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我县荣获焦作市“五五”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先进县称号,县司法局荣获焦作市“五五”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焦作市“五五”普法依法法理工作先进普法办等荣誉称号。二是着力提升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荣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四长”接访、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访连心”调解等工作机制,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9起,调成665起,调处率达95%以上;安置帮教333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为我县的平安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着力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和应援尽援工作,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积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共办理各类案件153件,接待咨询1028人次。四是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助推经济发展的能力。继续深化“一企一师”活动,充分发挥“服务信访工作律师咨询团”和“服务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积极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共建立法律顾问点15个,代理各类案件68件;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和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共办理各类公证5657件;规范司法鉴定运行机制,共办理司法鉴定62件,卷宗规范,无投诉;围绕事关“三农”的根本问题,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共担任法律顾问232家,诉讼代理189件,非诉讼代理559件,自办见证1263件。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