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县公安交警大队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推出了“五项措施”,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狠抓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该大队与安监、交通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客运企业查客运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查每次发车前客车驾驶人是否宣读安全驾驶承诺书,查乘客上车前携带物品安检措施是否到位,查车内是否张贴举报电话等,督导客运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认真落实逐车、逐人、逐企业民警分包责任制。该大队将辖区所有公交车辆全部落实到民警名下,分包民警逐车、逐人、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适时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举报驾驶人违法行为。
打破中队管理区域限制。该大队明确各中队可以在早晨6时至10时、下午17时至19时,交叉检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除对客运车辆逐车登记外,重点检查客运车驾驶人是否准驾车型相符,有无超员现象等。明确城区一中队对所有途经辖区的客运车辆都逐一检查,严查客车超员,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严格抄告制度。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积满12分的客运车辆,该大队一律抄告其所在客运企业和交通局运管站,对积满9分以上的客运车辆进行警示,并建议采取集中教育、停运整改等措施,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和教育,确保客运车辆行车安全。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该大队与安监、交通等部门配合,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冢沁线客运车辆检查服务站宣传作用,为每辆客运车辆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同时,通过《今日修武》、修武广播电台等及时曝光一批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客运车驾驶人、乘车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李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