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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县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贺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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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贺小兵)记者从10月28日上午召开的武陟县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动员会上获悉,我县将集中两年时间,实施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如此大规模的城区企业搬迁工作在我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县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全面启动。县领导秦迎军、张戊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杜国定出席会议,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城区搬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我县统筹考虑企业搬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搬迁也给出了较高的补偿标准及激励政策:一是企业用地方面。属于国有土地的,县政府将根据企业搬迁需求,结合产业集聚区、詹店新区规划,为企业划定等量的新厂区用地;企业需要扩大规模的,经县项目评估委员会评审后,对新增建设用地部分参照《武陟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土地使用相关条款给予优惠;减少用地的,按照实际减少面积进行补偿。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县政府将按照1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二是搬迁补助方面。县政府将根据企业原所处位置的基准地价、容积率等现状,按照10—15万元/亩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补助。三是政策激励方面。鼓励企业尽快搬迁,对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的,县政府将给予10万元/亩的奖励;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的,给予5万元/亩的奖励。同时,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淘汰落后产能,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实施产品、技术升级换代的,优先申报国家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国债专项、技改贴息和淘汰落后产能等财政资金补助。对搬迁企业投资规模达到《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财政扶持条款规定额度的,给予企业相关财政扶持。《意见》要求,从现在起,至2013年12月底,把东至木栾大道东侧,南至文化路南侧,西至西苑大道,北至焦郑高速及武方路高速口、小徐岗高速口、龙源雕塑、小原村等四个入城口周边的工业企业列入搬迁规划,分期分批实施搬迁。搬迁范围内将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在建工业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秦迎军在会议上指出,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是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加大土地集约节约,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好事。他希望搬迁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尽快启动搬迁。县政府将严格兑现补偿资金及相关奖励和制约措施,县城区工业企业搬迁领导小组要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搬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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