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的文件,规定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据了解,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杜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