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树勋 刘正文
日前,新区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为实现“新区成为全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的先导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行区”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意见破解了许多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一系列难题,给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带来清新的气息和蓬勃的生机。近日,记者走进新区,对这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采访,揭开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神秘面纱。
据了解,目前,新区在建的新型农村社区有5个,分别为仇化庄、芦堡、永兴屯、秦屯、和屯等,这也是新区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完成新区核心区23个行政村村庄改造的第一步骤。通过对这23 个行政村庄的改造,努力实现由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以农为主向以从事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转变,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利益,最大程度改善民生,使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魅力一
五原则让群众得实惠
坚持“农民得实惠、城市出形象、政府零收益”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村为主、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社区建设和旧村拆迁挂钩、签订旧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在先”的原则,可先建后拆或先拆后建,也可拆迁和建设同步进行;坚持人均“两个一分地”的原则,人均两个一分地划定后,旧村拆除后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征用。
魅力二
创新社区建设模式
政府主导型。由新区建设开发公司进行融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在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安置需要的前提下,用其余房屋出售收益或旧村土地出让收益还贷。
村民自建型。可由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建设,也可组织村民出资或由新区土地收储中心预征村集体土地,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帮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村企联建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开发商介入农村改造,实现村民和开发商利益共赢。村委会选择开发商,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应按照优先建设村民生活用房的原则进行。开发商在保证村民安置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前提下,可向市场出售剩余房屋。开发商应按照生活安置用房和商业用房所需资金的10%向区相关部门缴纳押金,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的,押金全额退还,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押金不再退还。具体合作条件由村集体和开发商共同商定。
魅力三
破解资金瓶颈
拆迁资金来源。一是村集体先行自筹。二是村集体申请,由新区投融资公司先行支付拆迁费用,待土地出让后有偿退出。三是村委会同开发商商定,由开发商承担旧村拆迁费用。四是对拆迁建筑密度大或地处偏远、享受支持政策之后仍难以实施拆迁的行政村,“两个一分地”可以捆绑使用,生产安置人均一分地允许转为国有土地。在征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充分保证生产安置需要的前提下,由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并承担旧村拆迁的一切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拆迁工作。在《焦作新区管委会关于旧村房屋搬(拆)迁补偿及奖励办法的通知》(豫焦新[2011]32号文件)的基础上,由管委会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旧村房屋进行评估,按评估价以货币形式补偿。旧村村民原建房屋为两层的,按一、二层评估价全额给予补偿。旧村村民原建房屋为一层的,按一层评估价全额给予补偿,同时按照全村一层房屋评估价的平均值给予50%的奖励。旧村村民原建房屋为三层或三层以上的,一、二层按评估价全额补偿,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只补偿建筑材料成本。旧村合法宅基地未建房屋的,按照全村一层房屋评估价的平均值给予80%的奖励。
魅力四
保障措施有力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土地收益专用账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规模档次,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限,给予资金奖励扶持。搞好规划设计前期工作。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要坚持“配套建设、集约服务”的原则,同步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健身广场以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满足群众公益性服务需求。
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无偿代理项目单位的各项审批手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优先解决安置区的道路、管网及水电气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合村并点,对新型农村社区范围内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予以补贴。
搞好生产安置,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三产服务区。加快土地流转,走集约化经营之路。加强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从工、从商,增加农民收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好村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开展无形改造。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分批次将村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依靠村“两委会”班子,抓紧开展清产核资,量化成股,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推进撤村建社区,实现基层组织的平稳过渡;做好土地转性工作,村民自建的,凡本级财政收取的规费,予以减免;与开发商合作的,酌情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