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大检查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0日,共分为自查(11月1日至10日)、整改(11月11日至30日)、集中整治(12月1日至15日)、总结提高(12月16日至30日)四个阶段。大检查将突出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中小学校、特种设备、旅游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大检查提出要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年底前赶工期、抢进度的情况,严防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及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会议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在检查时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证照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将进行严厉查处。对于在大检查行动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行动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