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科资源综合利用研发有限公司利用PVC、PVP残渣、烷基乙醚蒸馏残液等有机原料生产防水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展开该工程的公众参与活动。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利用PVC、PVP残渣、烷基乙醚蒸馏残液等有机原料生产防水胶黏剂项目。
项目概要:利用原有厂房仅新增溶解釜、储罐、运输车辆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形式: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市新科资源综合利用研发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博爱县新科路8号
联系电话:18603915888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焦作市环竟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1)3917046 传真:(0391)3917045
邮编:454000 电子邮件:lixca0005@sina.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后,上报河南省环保局审批。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时间:自本公告发出后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