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丰舒潍
见习记者 张 璐
本报通讯员 郎 昆
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
今年5月25日,本报以《为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为题,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建立内审工作机制进行了报道。如今,半年过去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查处违规、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改进治理的作用,构成了比较完善的公积金内审工作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点的内部审计之路,实现了公积金内审工作的成功转型。
实施贷前日审,个人住房贷款化“高危区”为“安全区”
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内审工作中的“高危区”。随着个贷业务持续迅猛发展,个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降低资金运作风险为立足点,将审计端口前移,把过去的事后审计工作渗入到贷前发放环节。同时,在继续强化原有逐月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贷款业务实施100%的合法、合规性每日审计。现在,该中心内审部门对符合条件、材料完备的公积金贷款当天完成审计并移交信贷科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完备的公积金贷款,当天告知信贷科,及时退件或要求尽快补充材料。对于县区贷款,中心特别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现批现审,大大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把常态长效的贷前日审机制筑成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领域的“第一道防线”,将信贷风险控制在源头,消融在贷前,实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零风险运作。
建立“双项机制”,干部经济责任有了“健康体检”
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关干部队伍建设。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大调整,为更好地促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中心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任中经济职责审计双项机制。坚持离前必审、未审不离和未审不任,防微杜渐,切实为中心管理、使用和任免干部提供有效依据。
今年7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完成了对温县、博爱、中站、马村四管理部原任管理部主任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了中层领导干部离任主要责任事项交接,并科学评价和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接得清楚、接得明白。
在坚持离任必审的同时,中心还推动任中审计常态化、制度化,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当做是“健康体检”。在此基础上,从而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中心通报,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中层领导干部年终总结、个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最终把审计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强化业务责任追究,巩固中心的“主阵地”
中心把对各项具体业务的审计工作作为内审部门履行职责的主阵地。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的责任心,预防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今年5月,中心正式下发并施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责任追究办法》。
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责任追究全覆盖,今年8月,该中心又下发并施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责任追究范围从信贷业务扩大到住房公积金信贷、归集、支取、财务核算、信息、档案、考核、稽核等七大类具体业务工作中,确保有错必纠、责任到人、客观公正。
同时, 《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还对干部职工日常业务工作行为进行约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的处罚进行了界定,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对外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审工作的成功转型,使中心各项制度更加健全、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资金风险大大降低,自身免疫力大幅提高。截止今年10月底,中心内审部门累计查阅信贷档案1306份,记账凭证280册,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827份。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并披露了公积金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预警分析和控制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翔实的参考依据。数据显示,2011年审批发放的5.3亿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低于国家规定的0.1%的标准,风险控制水平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