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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集中整治城区占道经营

作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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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为规范城区经营秩序,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从11月11日起,我市将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现象。

  据了解,本着“疏堵结合、规划定位、规范管理、方便市民”的原则,我市在城区48个区域规划设置了经营瓜果蔬菜、小商品摊位及早市、夜市。

  我市要求,解放路、民主路、塔南路、人民路、丰收路、迎宾大道等6条道路为严管路,道路两侧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摆摊设点,严禁搭建各类经营性大棚和从事有烟烧烤;普济路、果园路、新华街、塔北路、焦东路、山阳路、太行路、建设路、工业路、站前路、新园路、龙源路、政一街、政二街、映湖路、沁阳路、和平街、学生路、岭南路、华宝路、广场西巷等21条路段为控制路,道路两侧控制摆摊设点;北环路、建设街、青年路、车站街等以及其他背街小巷作为开放性路段,允许摆摊设点,具备经营条件的画线定位许可经营。

  此外,早、夜市摊点限区域、限时间经营,所有的早、夜市摊点严禁占用行车道,不准乱摆乱放、乱扯乱挂、乱扔乱倒,不准随意设置广告牌,必须配备必要的垃圾桶,在收摊时必须负责将经营区内的环境卫生打扫干净。

  据悉,各经营摊点必须按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擅自超过许可经营时间经营的摊点,一律按无证经营予以取缔。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开放路(街)段的摊位,经营时间为每天6时至20时,餐饮夜市经营时间冬季为每天18时至24时;夏季为19时至24时。星期天解困市场经营时间只限周六、周日,其他时段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集中整治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画线定位、规范管理”的原则,对主干道上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坚决予以清理取缔;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对城市交通秩序影响不大且周边暂无封闭式市场的,实施规范化管理。同时,市城管部门对所有摊位(含地摊)及果蔬经营户,在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周围环境卫生保洁的前提下,对每个摊位画线定位,签订管理协议,规范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内经营,逐步推行商户自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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