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郑先生
问题陈述:我家住沁阳市,在江苏打工,前段时间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用4000多元。我在老家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医疗费能否报销?
行动记者:仝伟平
行动结果:记者就郑先生提出的问题日前采访了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据了解,如果郑先生是因患自然疾病而住院,所住医院须为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且办理了转诊手续,那么出院后持医院相关手续,可到沁阳市合管办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报销医疗费。如果郑先生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则需要与沁阳市合管办联系,补办转诊手续,然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如果郑先生所住医院不是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则所花医疗费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