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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仨月
办结食品安全案件39起

两起案件举报奖尚无法兑现,希望举报者勇敢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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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截至11月8日,市政府食安办已接到市民举报投诉食品安全问题案件42起,办结39起,已对举报属实的15起案件举报人进行奖励,兑现奖金近万元;仍有两起举报案件因联系不到举报人而待奖。市政府食安办希望通过本报寻找举报这两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功者。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今年市政府决定强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拿出1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食品安全举报有功者。8月9日,市政府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通告》,明确规定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将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长时间宣传有奖举报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短短3个月,我市就接到群众问题食品举报投诉42起。从举报情况看,举报内容主要涉及豆制品加工、米线和面粉加工、卤肉制品、泔水处理等问题,查实的问题均得到了有效解决。群众的积极参与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据了解,在我市举报属实的17起案件中,已对15起案件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兑现资金近万元。剩余的两起,目前尚未联系到举报人。

  据介绍,这两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举报奖金分别为500元和2000元,其中一起是举报人通过公用电话举报的,另一起是举报人通过电子邮件举报的。两起案件查实后,两个月来市政府食安办的工作人员多次试图通过举报电话和回复举报人电子邮件寻找举报人,但都没有找到。

  对于这样的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蒋永立表示遗憾,他说,强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充分表明了市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重奖食品安全举报有功者,就是要感谢他们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贡献。同时他提醒大家,为保护举报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建立了举报保密安全保障制度。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在未经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和举报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他希望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勇敢地来领取举报奖金,也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编织群防群控食品安全网络,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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