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毛玉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变被动移交案件为主动发现案件,推行专项会审制度,在全县刮起了一股“清廉风”。
一是出台了《关于建立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线索专项会审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县公安、发改、财政、审计、国土、住建、计生、国税、地税9个单位为会审单位;二是对会审内容、会审方法和会审结果的运用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专项会审工作由县纪委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或遇重要事宜随时召开,主要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各会审单位掌握的案件线索,并形成季度专项会审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专项会审结束后,县纪委案管室要写出会审报告,专项向县纪委书记办公会汇报。对违纪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办理移交手续,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纪事实调查不清或还有重大发现的,责成执纪执法部门继续调查或由县纪委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已对2个单位进行了会审,发现案件线索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