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1月23日起,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假治霸反欺诈”维权行动,对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进行集中整治。
该局在商品消费领域开展打“四假”,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假名牌、假洋货和虚假广告四种突出行为;在服务消费领域开展治理“四霸”,即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制定“霸王合同”、强制服务、搭售商品、滥收费用等四类“霸王”行为。在行动中,该局将重点查处五类违法行为:一是销售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伪造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二是销售伪造产地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洋酒、葡萄酒,以国内生产商品冒充进口商品,以及销售不合格进口商品的行为;三是生产销售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服装、箱包、家电、酒类等商品和“傍名牌”商品的行为;四是品牌汽车经销商强制搭售商业保险和汽车装饰品,以及在汽车维修服务中使用不合格零部件,或蒙骗消费者使用非原厂配件等欺诈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的格式条款,免除或限制自身责任,扩大自身权利,排除购房人主要权利和加重购房人责任的行为。
(谢仲达)